博弈是人和人(智能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的基本的有能够被形式化的形式。
例如,我所讲的东西,可能影响你对事物的理解,你的思考,甚至你的行为。那,经济学的角度怎么来看呢?是这样的:我的行为可能可以改变你的行为的收益。以前,你的某些行为(思考,理解也当做广义的行为)可能收益比较低,但是,经过和我的行为联合起来看,这些行为的收益变高了。同样你的行为选择也可以改变我的行为的收益。例如,你们选择不思考无视,不做作业,那么,我选择好好讲课的收益就不如瞎讲。
当然,如果我的讲课,改变了你的理解和思考,不是因为我给你钱了,而是你增加了现在通过思考和理解得到的快感。因此,收益是广义的。
从这个角度来说,博弈就是个体之间相互作用的基本形式。系统科学就可以研究在这个相互作用下从个体到整体从直接到间接的问题了。
《为什么要在系统科学导引里面讲博弈论?》有一个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