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认真,有观点,没屁股

写书的间隙,接孩子放学,看到《于丹:三八二十三的大智慧》,实在生气(当然,生气本身是次要的,我也从来没有看得上或者看不上于丹,论不上。这里就事论事),也很有深远意义,写下来故事和感想,分享在这里。

首先,我把观点先放在这里,再来讲故事和讨论:事情绝对有对错,但是确实一时能不能搞清楚的区别,还有值不值得搞清楚这个对错的区别;世界发展是由认真的聪明的懒人推动的。

接着,来大概说一下于丹讲的故事:有个外乡人要从卖布小贩买三匹布,每匹八块钱,非得说“三八二十三”,要付二十三块,不愿意给二十四。小和尚路见不平主持正义,说肯定是“三八二十四”。外乡人很生气要拿人头跟小和尚赌小和尚头上的帽子。两人找小和尚的师傅老和尚来裁断,老和尚说“三八”就是“二十三”,判小和尚输给外乡人帽子。外乡人走了,小和尚仍然疑惑不解。老和尚开导说,你想想我要是说实话就有人要丢人头了,我说谎话呢,你只不过输了一个帽子。

于丹教授接着总结说,“什么是佛的境界,就是站在最宏观的格局上,去判断最高的利益,而不会在局部真理上较劲。宏观的利益什么叫最大,就是这个师傅最后跟徒弟说的一个原则,他说你记住,当帽子和脑袋发生冲突的时候,三八可以是二十三。”甚至,在其他场合于丹教授还鼓吹,这就是中国文化的精髓。

我想问,这精髓到底是什么?是任何问题的对错都要考虑某种更宏观的格局?你去问我家孩子还有她的同学们,肯定告诉你“三八二十四”,并且还可以算给你看:第一匹布,拿出来八块钱对应好;第二匹布,拿出来八块钱对应好;第三匹布,拿出来八块钱对应好。我不管合起来多少,愿意的话你可以数一数,但是,除非小贩做特卖活动,反正就是要花这么多钱。当然,合起来数一数正好是二十四,那是另外的事情。这就是对错。我不是因为有一个乘法口诀所以要你给二十四块钱,那样的话,你可以怀疑这个口诀。我是按照这个事情的道理——每一匹布都八块钱来换——来给你做的说明。很有可能这个外乡人还真的是一直背诵的错误的口诀表,或者那个外乡人的二十三和我家里的二十三的概念不一样,也有可能是外乡人真的是个混混。反正,这就是我的道理。这个道理,一方面可以给外乡人一个明白道理纠正错误的机会,一方面也是其他后续纠纷解决的基础。任何的不管对错都是害人害社会。对于这个外乡人,成功了这一次就有可能回去做第二次,总有一天成大害,或者丢掉脑袋。对于社会,如果失去了对错的标准,更多人学这个外乡人或者老和尚,那就是更大的害。因此,这个三八二十三不仅是假慈悲和真无底线,还是一大害,害当事人,害社会。

当然,你说,是不是如果这个赌注真的就是这样,就需要外乡人拿出来他/她的人头呢?如果真的是已经成立的赌约,只要不违反更高的上位法,就应该被执行。这就是智商税。当然,如果是外乡人的二十三的含义的问题,则实际上两个人都是对的。也就是说,要看外乡人是否同意我在前面给出来的每一匹布换成八块钱的这个事情,具体叫多少是无所谓的。

一个类似的例子,可以是某个国家的人来到中国,它们的习惯是点头不算摇头算,那么,按照表面理解当然就会出问题。不过,没关系,就看实际上的含义是什么。

另一个类似的例子,是中国人在美国开车过斑马线或者“Stop”符号标志。大家都知道中国的斑马线本身不意味着开车的就要等待行人,还是要看交通灯的,仅仅表示如果在交通灯允许行人横穿马路的情况下,请行人在这里行走。但是,美国的斑马线就意味着,只要有行人则必须等行人通过,同时行人可以在任何时候上斑马线。“Stop”符号标志也类似:只要开车遇到这个标志,必须做减速停车的动作,不管其他方向上有没有车或者行人。当然,每个国家有自己的情况,中国的行人也比美国的多和猛(其实这些都不能成为理由),所以,我不讨论这个不同的规矩谁好谁坏。现在,在这个背景下,让一个非常非常平穷的开着破车的中国人去美国开车,遇到一个“Stop”符号标志,看到没有行人和车辆,直接开走了没有减速停车的动作。你说警察和法官怎么判?难道因为考虑到中国人在中国的交通规则,以及中国人的贫穷——假设罚款两百美元并且吃个罚单就会让这个中国人丢掉工作并且中国的父母一年省吃俭用,法官就放过,不论对错?

至少,法官要把问题搞清楚,对错说明白,然后,处罚的量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调整,而不是,先不管对错。

这就是中国文化的精髓,不论对错,或者整个就没有对错,只有各种“更高级的考量”?如果是,那么,这就是最需要被革命掉的中国文化,需要用科学,用理性,来换掉的假慈悲真无底线。

真的,问问每一个我家孩子这么大的人,这个道理就明白了。事情有对错,要分对错。如果长大了,变得没有对错,那都是长错了,长歪了。只不过,有的时候搞清楚了对错也可以适当调整奖惩。

因此,我希望我能够至少把每一个我自己教过的孩子,都保持简单,认真,有对错。当然更高的要求是,对事情不仅有对错的认识,还可以而且有必要有自己的观点,就是尽量做到没屁股——尽量不要让脑袋被屁股决定。

我们这个社会真的需要认真简单的人。我觉得方舟子、袁立、崔永元都是认真的人。尽管他们的很多观点我都不一定同意,但是,只要认真并且基本坚持不撒谎,那么,就是可爱的人。这个社会需要认真的人。真的。当然,在这个意义上,如果于丹是真心那样想的,其实,也是可爱的人,尽管还是错的。

刚才看到,有比于丹恶劣多的例子。有一个头条号叫做“昆仑樵夫”,基本上卖弄的都是这样的例子。例如,孔子门前来了一个客人,和在打扫地的孔子门徒打赌(赌注是磕头三个),一年只有三季。孔子正好来了,就说三季。门徒磕完头,客人走了之后,问孔子。孔子说:那个人全身都是绿的,所以,是一只春天出生秋天死掉的蚂蚱。你跟它讲不清楚四季还是三季。还有一个例子,一个美国人进一家美国麦当劳要买早餐。早餐时间已过,店员不卖。当这个美国人拿出枪来的时候,就只好卖了。说如果在中国,肯定没有这个事情。中国店员就会说,好的,然后左顾右看,说卖完了。如果这个美国人再问,“你看那边不是还有吗?”,就回答说“这是顾客退回来的,等着取化验呢”。接着这个主讲人说,这就是中国智慧。在中国这样的事情根本就通过“乱讲、乱讲”就解决了。

第一个问题,确实和我之前提出的,是不是值得搞清楚有关系。但是,至少,在决定不值得去搞清楚之前,应该把每一个人当作值得去搞清楚的。孔子自己还说过有教无类呢。再说,按照科学,很多实验现象,不一定需要每一个学习者都看到过啊。通过理性的思考,也是可以解决直觉经验之外的问题的。第二个问题,就完全就是把说谎当道理,完全就是“乱讲乱讲”了。如果中国人的智慧就是没有原则,和稀泥,就是把说谎当道理,就是非得依靠直觉经验,还有前面于丹的例子里面体现的,没有对错,只有更高级的考量,那么,去TMD的中国智慧,这些就是最需要依靠科学革命掉的中国智慧。

《简单,认真,有观点,没屁股》有10个想法

  1. 孔子的故事叫“夏虫不可以语冰”,其意思就是说这个虫子只生活了春夏秋三季,一生都没有见过冬季,那时候也没有人来告诉它冬季的情况,所以在它的世界里,世界只有三季。而在孔的学生的世界里,当然有四季。这是两种不同世界观的冲突。孔子的解答也不是和稀泥,他从虫子的世界观出发承认是只有三季,并要求自己的弟子认输谦让;但在自己的世界观里,孔子从来也没有否决四季的正确性。这是我的观点。

    1. 谁说夏虫不可语冰了?你见过黑洞吗?你见过心理活动吗?你不是照样可以学会并且运用这些。

      对就是对,错就错。可以搞清楚对错以后,说,我理解你为什么想不通。这个和不搞清楚,是完全不一样的。

    2. 我觉得习惯抽象理论、用理论去预测的人就不该抱着“夏虫不可以语冰”的想法了。
      至少学了点物理学的人也不该这么想。

      就是智力问题,如果我们让虫子的智力提高,他们自己会发展科学,但是不影响其他任何因素,比如年龄问题,他想语冰就和我们“语微生物”、“语红外线”、“语各种正常看不到但用了工具不是不能看到的事情”一样了。

  2. 我还有一个想法。把道理讲清楚是应该的,也是基础。但是,首先得大家都遵守同一套话语体系,有一样的规则。如果大家完全不遵守这样的规则,完全不一样的话语体系,那么真的可能得跳出来了。于丹也好,昆仑樵夫也好,无非是想卖一些“文化产品”罢了,真的说不上什么中国人的智慧。但是,在生活的世界里,规则与道理是基础,但也要看语境吧。事实上,世界上所有的民族文化里,在生存与生活方面,都有这样的变化。不管是《塔木德》《圣经》《古兰经》还是《六祖坛经》,都有类似的“智慧”。

    1. 不过是一些商人或者等同于商人的人想卖卖文化产品,为了自己牟利而抑制群众水平的事。自己不上套,然后尽可能让身边的人不要上套,正常能做的也就这些了。

      直接上现代一点的观点,比如用社会契约的视角来讨论就好了
      我们约定到某个东西代表什么意思,遵守了这个约定的人可以看懂其他遵守这个约定的人的意思,即他们可以交流,不想遵守的人也可以不遵守,只是无法与遵守的人交流了。

      觉得这个群体有值得遵守的价值,于是去遵守,觉得这个没价值,另一个有价值,于是不遵守这个,去遵守另一个这也是可以的,没什么必须要遵守的东西,我去遵守一个东西只是因为这样对我有好处,我在权衡利弊。

      有选择权时,大家都会趋向于遵守了后对自己好处最大的那个。
      通常科学的应该是好处最大的那个,如果不是,那不久之后也应该是,否则这环境有问题,时间长了肯定会弱于其他契约内容相对科学一些的群体,而因为竞争力低下被淘汰。所谓落后就会被淘汰,而落后的根源是人们选择的契约是整个就不太好的“三八二十三”的契约。

    1. 关键很多人认同这样的智慧啊。中国人的国民性,鲁迅先生挖的还是不够深啊。

      一句话,就是,不认真,没对错,没科学。所以,科学教育重要啊,不仅仅是因为科学知识。

  3. 似乎你们没有立足故事对应的时代和区域背景来考虑问题,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人治”与“法治”的度量问题?

    于丹说的那个卖布的故事应该从佛学学说类的文章中拿出来的吧?如果对应古代,那个时候,有“法治”更多是“人治”(历史没学好,只是从历史剧的只言片语去看吧,例如“皇帝金口”、“官字两个口”以及现时某些群众的“人治”情结等),实际上,如果讲清道理执行赌约,卖布的死了,小和尚就没事吗?现在的人谁都回不去那个时代,也没有争的意义。“法治”是现代所倡导的,但是用现在的眼光去看古代的事,很不妥啊。即使把故事搬到现在,合法吗?你敢执行赌约?遇到这种疯狂偏执的事情和人,不去躲还去讲道理去制裁?当然,就像《战狼2》这个电影的开场故事,冷锋该不该对那个拆迁包工头下手?(不知你们看到那个受刑画面有什么感受,也不是个好话题,不要展开了)讲道理有用吗?似乎没 “ 法 ” 解决问题,躲不过只能忍受或者硬碰硬了!但是能躲、可以躲呢?或者尽量损失小点呢?所以那个卖布故事倡导的是一种在那个时代处世中“适当的让”的智慧。有时候,“让一下别人等于放过自己”,就像交通宣传的“宁让三分莫争一秒”那样。

    社会治理、道德、人性、科学、道理、处世和政治等,都不是一回事,也不是一个标准!谈论这些,至少要有特定的背景和情景吧!还有立场、利益和价值观,挺复杂的。

    1. 我觉得应该分清楚“老子就是要打折”和“但三八等于二十四”这俩事,你想打折不是不行,但你改不了“三八等于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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