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果我看的书是盗版或者枪版的话,那么这个傻逼的人就不是郑渊洁,而是冒名顶替的人。在此,我们暂且还称做“郑渊洁”。
今天偶尔翻了一下外甥在看的童话书《皮皮鲁遥控老师》,郑渊洁,二十一世纪出版社,2007,025-031页。真的是随便翻的,看了两页就一肚子火。摘录几句:
P025:
孙友超见校长发呆,又说:“您忙您的去吧,您不就相当区教育局副局长吗?快抓紧时间拍马屁去吧。”
…
P031:
“什么好像,你给我仔细想想!把你身边那些王八蛋一个一个想一遍,有没有突然暴富的?”
…
”只有伍实最近发了,不过我知道他是偷了一个局长家发的。这小子从那局长家弄到了200万。而且那局长没敢报案,那钱准不是好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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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小学二年级学生就能看懂,而且就有这年纪的学生在看,这是想给孩子培养什么?培养什么?早点了解社会?也许有一点意义。
但是,这么小的孩子,基本上注意力还在好吃的,好玩的上面,没有了解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发了,拿到钱了,对孩子的吸引力是很大的。孩子可能觉得拍拍马屁能当班干部,得老师喜欢真的就是很好的事情。(孩子们真的很小就能察言观色,摇头摆尾,向爸爸妈妈拍单纯的马屁)。孩子们可能就是觉得,偷或者贪很多钱,也是很好的事情。
更大的更远的角度来说,让孩子们这么早了解丛林的现实,而且是心理上的现实,而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贫穷,会不会太早地剥夺了孩子们做梦的权利。现在,成人们已经很少追寻自己的梦想了,通常为了钱、爱好和责任活着(或者金钱、权利、美女带来的快感)。可是,孩子们还可以有很长的时间来做梦呀,为什么,这样的做梦的机会都要剥夺。也许,我自己太理想化,可是,这个世界有的是机会让孩子们“成熟”起来,为什么,为什么,连一个多梦的童年都得不到?
出来卖,出来站台,如果是生活无奈不是错;卖了还觉得自己做的好,做的应该,钱来得容易,就不是东西了。就算为了钱暂时出卖了灵魂,如果知道自己出卖了灵魂,(就算下次不改),也不是错;出卖了灵魂,还觉得自己做了多伟大的事业,就不是东西了。我真没想到,一个作者为了几个(好几个)钱,能干出这样的事情;一个出版社,为了几个钱(好几个)能干出这样的事情。
难道全中国的“人”,有良心的人,都死了,能够让这样的书大卖?难道中国人都穿了那皇帝的新衣裳?难道中国有想象力的人都死了,只有把成人世界,而且是变态的成人的世界,儿童化才能写出小孩子们看的书?
有的时候,人也可以做婊子,违背自己的良心,可是,可是,人都知道,这是在做婊子,这是没良心,没屁眼的事儿。还有良心的成年人们呀,尽尽心,让这样的书、出版社、作者都随风而去吧;还有已经没什么良心的文化人们呀,请你们,请你们,如果还有点良心的话,写一点点像样的东西,将来你可以给你自己的孩子念下去。
记得小时候,有一篇童话,也忘了谁写的了:小鸟本来要去南方过冬,可是它一直没有走————王子的雕像天天都让小鸟给需要的人送去身上值钱的装饰,王子离不开小鸟,小鸟不想离开王子。小鸟冻死了,王子最漂亮的眼睛也送给了别人,破破烂烂的王子被拆掉了。(王子成了碎石,铺在好长好长的路上,继续王子的梦想…)
郑渊洁,你还有耻吗?